1、鋼結構安全施工教育管理:
(一)“三寶”“四口”“五臨邊”之定義:
三寶是指:安全帽、安全帶、安全網;
四口是指:樓梯口、電梯井口、預留洞口(坑口)、通道口;
五臨邊是指:尚未安裝欄桿的陽臺周邊,室外防護架的屋面周邊,框架工程樓屋周邊,上下通道、斜道兩側邊、卸料平臺的外側邊。
高處作業的定義:
高處作業是指凡在墜落高度基準面2M以上(含2M)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。
四防的定義:
四防是指:防火、防雷、防曝、防社會治安。
2 、鋼結構安全施工教育措施:
(一)每頂安全帽上應有:制造廠名稱、商標、型號;制造年、月;許可證編號。每頂安全帽出廠時,必須有檢驗部門批量驗證和工廠檢驗合格證。
佩戴安全帽時,必須系緊下鄂系帶,防止安全帽墜落失去防護作用。
(二)安全帶使用、安全帶用正確懸掛
架子工使用的安全帶繩長限定在1.5~2m。
應做垂直懸掛,高掛低用較為安全;當做水平位置懸掛使用時,要注意擺動碰撞;不宜低掛高用;不應將繩打結使用,以免繩結受力后剪斷;不應將掛鉤直接掛在非金屬繩上,防止繩被割斷。
3、鋼結構安全施工特殊工種:
(一)電焊工
1.電焊機外殼,必須接地良好,其電源的裝拆應由電工進行。
2.電焊要設單獨的開關,開關應放在防雨的閘門箱內,拉合時應戴絕緣手套側向操作。
3.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,連接牢固,更換焊條應戴絕緣手套。在潮濕地點工作,應放在絕緣膠板或木板上。
4.嚴禁在帶壓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,焊接帶電的設備必須先切斷電源。
5.把線、地線,禁止與鋼絲繩接觸,更不得用鋼絲繩或機電設備代替零線,所有地線必須邊接牢固。
6.更換場地移動把線時,應切斷電源,并不得手持把線爬梯、登高。
7.清除焊渣時,應戴防護眼鏡或面罩。
8.雷雨時,應停止露天焊接作業。
9.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物品,或進行覆蓋、隔離。
10.工作結束,應切斷焊機電源,并檢查操作地點,確認無起火危險后,方可離開。
(二)氣焊工
1.施焊場地周圍應清除易燃、易爆物品或進行覆蓋、隔離。
2.氧氣瓶、氧氣表及焊割工具上,嚴禁沾染油脂。
3.乙炔瓶不得放置在電線的正下方,與氧氣瓶不得同放一處,距易燃、易爆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cm。檢驗是否漏氣,嚴禁用明火。
4.氧氣瓶應有防震膠圈,旋緊安全帽,避免碰撞和劇烈震動,并防止曝曬。凍結應用熱水加熱,并不準用火烤。
5.點火時,焊槍口不準對人,正在燃燒的焊槍不得放在工件或地面上。如有乙炔和氧氣時,不準放在金屬容器內,以防氣體逸出,發生燃燒事故。
6.不得手持連接膠管的焊槍爬梯、登高。
7.嚴禁在帶壓的容器或管道上焊、割,帶電設備應先切斷電源。
8.在貯存過易燃、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上焊、割時,應先清除干凈,并將所有孔、口打開。
9.工作完畢后,應將氧氣瓶、乙炔瓶氣閥關好,擰上安全罩,檢查操作場地,確認無著火危險方準離開。
10.乙炔瓶使用和存放時應立放。
4 、季節性鋼結構安全施工安全技術保證措施
防雷:
人身防雷措施:
雷雨時,停止野外露天作業;
雷雨時,盡量離開鐵絲網,金屬曬衣繩、煙囪、孤樹等;
雷雨時,盡量離開各種進戶線1.5m以上。
防坍塌
結合鋼構施工之特點,防坍塌分為地腳預埋件時、地基坍塌和大中型構件堆放倒塌。
a、構件堆放防倒塌高度措施:構件堆放時,在底部用100*100的方木每2.5m一根平鋪墊底,構件堆放高度不得高于2.5m,應用構件最大面積觸地。如為不規則構件,則需用方木側支撐,支撐方木每1.5m/個,支撐尾端用鋼釬打入地下加固,構件需進行覆蓋。
防漏電、觸電
a.雨季施工前,對現場配電線路、電機絕緣,設備(配電箱)的防雨性能等進行一次全面的檢查,并做記錄;對現場設有防雷保護的設備,應檢查避雷針、引下線的連接質量,并檢測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,做好并記錄。雨季施工中,要求現場每周必須進行一次定期檢查,雨后必須經過巡視檢查,認為合格后,設備才能投入運行。
b.現場配電箱的管理(拉閘設備斷電、關箱門加鎖、清理箱內及周圍雜草雜物),電
氣設備防雨覆蓋等實行歸口責任管理(由使用者負責管理),持證電工負責管理所有
配電箱、開關、線路的安裝和維修工作,其他人員不可亂動。
防火
a.電氣防火:
合理配置用電系統的短路,過載,漏電保護電器。
確保PE線連接點的電氣連接可靠。
在電氣設備和線路周圍不準堆放易燃、易爆物品和腐蝕物質。
不在電氣設備周圍使用火源,特別在變壓器、發電機等場所嚴禁煙火。
在電氣設備相對集中場所,配置可撲滅電氣、火災的滅火器材。
每周進行巡檢,發現問題及時處理,不留任何隱患。
b.進入施工現場嚴禁吸煙,進行氧氣焊割時,必須有安全員發放動火證后,方可動火,并設一人在旁防護,滅火器材要經常試用,如發現問題及時更換。
八、高處作業:
a.凡是進行高處作業施工的,應使用安全帶。作業前應認真檢查所用的安全設施是否牢固、可靠。
b.凡是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;特殊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。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相關安全技術交底,采用新工藝、新技術、新材料和新設備的,應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技術教育。
C.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,高血壓、心臟病以及醫生認為不得進行高處作業者,不得進行高處作業。施工單位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、安全帶(索)等必備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具,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(詳見進場教育交底)。
d.高處作業施工現場應有針對性地,將各類安全警示標志懸掛于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。
e.高處作業所用工具、材料嚴禁投擲,中間必須設隔離防護設施。
g.在雨天應采取防滑措施,當風速在10.8m/s以上和雷雨、大霧等氣候條件下,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。
h.高處作業上下應設置聯系信號或通訊裝置,并指定專人負責。
5、起重機械安全措施
①司機必須持證上崗;
②嚴禁酒后開車;
③吊車起吊過程中,設有專人看護,吊臂范圍內嚴禁站人;
④吊車支架停放,應選擇平坦堅定地點停放,支撐牢固和楔緊;
⑤吊車司機必須聽從信號人員指導,不得私自操作;
⑥吊車及鋼絲繩、吊鉤必須經常檢修,不得帶“病”上崗。